2017年电解铝行业发展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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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违规产能清理整顿进行的轰轰烈烈,采暖季限产执行的如火如荼,对于电解铝行业而言,清理违规产能可以有效规范行业秩序,采暖季限产对企业环保标准要求严格,有利于行业长久的绿色发展,而这些在电解铝行业掀起风雨的政策究竟有哪些?以下为铝信编辑整理的2017年发布的有关铝的政策: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2+26”城市: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
1、积极推进以气代煤,对于新建用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以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的散煤量,可纳入新上热电联产项目煤炭减量平衡方案。2、实施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各地采暖季电解铝厂限产30%以上,以停产的电解槽数量计;氧化铝企业限产30%左右,以生产线计;炭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
《清理整顿电解铝行业违法违规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对2013年5月之后新建设的违法违规项目以及未落实1494号文件处理意见的项目在建的立即停建,建成的立即停产。具体时间安排为:在5月15日前完成企业自查,6月30日前完成地方核查,9月15日前完成专项抽查,10月15日前督察整改。
《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
1、自2017年12月1日起,临时用电的电力用户不再缴纳临时接电费;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电网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组织清退;2、各省级研究出台减免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的办法,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对安全生产不合规,能效、环保指标不达标,未按期开展改造升级等工作的自备电厂,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关于完善用电政策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有关工作的通知》
1、推动有色金属企业电参与电力直接交易,不受电压等级限制。2、凡是参加电力直接交易的有色金属企业,均不在执行对应的目录电价,也不再纳入用电计划管理。3、鼓励有色金属行业存量自备电厂并网运行,按规定缴纳政府性基金和承担政策性交叉补贴、合理缴纳备用费,履行相应的电力调峰义务。4、建立可再生能源的局域电网建设试点。
《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
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能耗、电耗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产能,以及列入淘汰类的产能,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等差别化能源资源价格。
《“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1、积极推进海洋工程与装备用钛合金、高强耐蚀铝合金和铜合金、防腐抗渗高强度混凝土、防腐涂料等的技术研发。2、积极推进新型轻质高强材料的新原理与新技术,重点研发先进铝合金、镁合金、钛合金等轻质高强材料的新型轻质材料/结构一体化、智能化、柔性化设计与制造技术的研发。3、积极推进先进铝基、钛基、铁基等金属基复合材料,氧化铝、氮化硅和氮化硼纤维及复合材料等的技术研发。
《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行动计划(2017-2019年)》
1、对钢铁、电解铝行业行业,基于能耗限额标准实施阶梯电价政策,完善工业能耗核查与价格政策实施联动机制。2、重点在钢铁、石油和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开展能效水效对标达标活动,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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